医疗纠纷:神经阻滞麻醉不妥损伤股神经赔偿45.4万 |
作者:亚博全站APP登录官网,亚博全站官网登录平台,亚博全站最新版app下载 时间:2022-11-24 浏览量:59783 |
本文摘要:-案例分析37基本案情 患者因右枢纽胀痛2年入住被告医院。 -案例分析37基本案情 患者因右枢纽胀痛2年入住被告医院。MRI检查提示右膝枢纽退行性骨枢纽炎、游离体。 既往高血压病史20年。诊断“右膝枢纽骨枢纽炎,右膝枢纽游离体”。择期在超声引导下行“股神经+坐骨神经”阻滞复合全麻下行右膝枢纽镜下手术,手术顺利,术后右膝运动功效障碍,右下肢感受功效障碍入住被告康复科。治疗后,仍有下肢无力,手术后4个月肌电图:右下肢神经源性损伤,下肢L3-L4节段支配肌累及,思量腰部神经根受损。 足背伸肌力2级,伸膝肌力0-1级。2年后肌电图:右下肢部门所检肌主动召募反映削弱、CMAP波幅偏低。判定 医学会(区级)判定 1、患者存在骨枢纽炎、游离体,且守旧治疗效果不佳,行手术治疗切合诊疗通例。 2、术前准备不完善,缺近期影像学检查陈诉。3、股神经阻滞麻醉操作不妥。患者术后泛起疼痛、伸膝、足背伸肌力均三级以下,大腿、足背及小腿后外侧感受障碍等,枢纽镜清理手术不会造成腹股沟下感受、运动功效改变及下肢水肿,术中使用止血带40分钟造成神经损害可能性也较小,故此,据理推断患者术后不良情况与麻醉神经阻滞操作直接相关。 4、术后未予进一步检查。患者术后第三天,仍有下肢麻木、肌力减退、疼痛、肿胀等情况,医方未予排查泛起症状的原因。 损害结果:右下肢腹股沟以下感受减退,下肢水肿显着,肌力三级。判定结论:参照《医疗事故分级尺度(试行)》,患者人身损害品级为三级甲等,对应六级伤残。 医疗损害医方的责任水平为主要责任。医学会(市级)判定 患者术前右下肢肌力正常,术后第二天泛起右下肢感受、运动障碍,思量可能与神经阻滞麻醉操作损伤有相关性;临床科室术后未严密视察,未实时发现神经损伤症状体征,未做相关检查而出院。 以上医疗不足与患者右下肢功效障碍存在因果关系。判定结论同区级医学会一致。裁判一审讯断 判断被告医院对患者的损害结果负担70%的赔偿责任。 赔偿454218元。二审讯断(原告上诉)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作者分析神经阻滞损伤发生机制 1、机械性损伤( 创伤性)。穿刺针尖与神经直接接触、注药压力过高、外科手术操作、患者体位摆放不妥导致的神经受到牵拉和压迫以及止血带的局部压迫等,均是长时间神经传导障碍的重要原因,严重者可发生轴突局灶性脱髓鞘改变。 必须明确手术创 伤是导致神经损伤的最重要的直接因素。2、血管性损伤( 缺血性)。外周神经有双重血供,即神经鞘内固有血 管和神经外血管,为末梢动脉。种种原因导致的神经血供淘汰时就可能引起神经缺血性损伤,同时局部水肿或者血肿对神经可以发生压迫作用而进一步加重神经缺血。 3、化学性损伤( 神经毒性)。局麻药物或其佐剂都具有浓度/时间依赖性神经毒性与细胞毒性效应,高浓度的局麻药物与长时间的一连阻滞均可导致神经细胞损伤、髓鞘结构破坏和神经结缔组织急性炎症反映或慢性纤维化。4、炎症性损伤: 靠近或远离穿刺的部位,均可泛起外周神经的非特异性炎症。炎性损伤、神经与周围组织粘连、增厚、血管改变以及瘢痕形成是影响神经功效的重要原因。 神经阻滞损伤发生的几率 神经系统并发症的发生,与损伤强度、患者易感性及情况等因素相关。手术麻醉后( 无论有无外周神经阻滞),神经损伤的总体发生率<1%,经常难以预料和预防。而外周神经阻滞后神经损伤越发少见,约为 0.03%。 虽然有一些研究显示,外周神经阻滞并不增加术后神经损伤的发生,而术后大多数特别是严重而持久的神经损伤多与手术自己有关。文献依据 《外周神经阻滞并发症防治专家共识》。 |